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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质保期的工程质量鉴定

北京-海淀区 10-30 13:56  悬赏 0  发布者:工程问题咨询……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公司是施工方,施工内容是钢结构表面的油漆防腐工程,(就是刷油漆)发包人拖欠工程款,以施工质量不合格油漆厚度达不到约定为由申请了质量鉴定,该工程未经验收,发包人投入使用超过两年,超过了合同约定的一年质保期及国家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两年质保期,现在质量鉴定结论是不合格,请问过了质保期的质量鉴定结论有法律效力吗?
问题补充: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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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30 13:58
这是有法律效力的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9:52
要看你们的合同才能判断,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05
你好,一般是有效的。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05
您好  有   详情可以来电咨询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06
你好,一般是有的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07
视结论针对竣工时,还是目前而定

私密留言,问题发布者选择最佳答案或关闭本贴后可见。
追问:

结论是意思是针对当初完工时的质量,我们提出质疑现在的鉴定能证明当初的质量?鉴定机构人员只说,一样!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11
有效力的。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14
你好,一般是有效的。另外,若对方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属于违约,可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并支付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或者赔偿因此给你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27
这种情况一般是有效的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天理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42
你好,协商处理,协商不成起诉,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49
一般是有效的
追问:

如果这样的鉴定结论是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不予支持;该怎么理解呢?我们承包方的权利该如何保障呢?对方是当地最大的企业,老板是省里的十大富豪之一,企业办公地点与审理法院 鉴定机构都相隔不到300米,我们全垫资千辛万苦给他们把活干完,两年拒不支付工程款,使用两年都未提出质量有问题,我们万般无奈起诉到法院,他们就提出质量鉴定,轻易就能让我们败诉!请问公平正义何在?

回复时间: 2014-10-30 14:55
无需鉴定投入使用视为合格13911274248
回复时间: 2014-10-30 16:01
对签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换一家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0-30 16:07
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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