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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绝交而发生的问题

广东-广州 12-14 16:19  悬赏 5  发布者:shery 给我留言  回答:(4)
最近很烦,我和一个朋友因为某些事绝交了。她竟然在一张纸上写我欠她19000元,说她之前送的礼物,还有其他的一共是这么多钱,叫我还给她,还叫人去我家找我父母要。我根本没叫她借这些钱,是她自己说送我的礼物。还说不是送我的,是借我的。还说不还就叫人去抓我,各位请问我现在要怎样做?她说如果我不还就去告我。麻烦各位给点意见。谢谢。如果她下次再叫人去我家我应该怎样做呢?
问题补充:
可她家有人是在公安局里做的,还有她这种行为属于敲诈勒索吗?她能告得了我吗?法院会受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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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4 16:23
可以不予理睬,让其起诉。
回复时间: 2010-12-14 16:24
他自己写的欠条有没你的签名,你怕什么,
回复时间: 2010-12-14 16:47
如果没你的签字,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0-12-14 17:35
答:
1.没有写欠条
2.可以不予理睬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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