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李晓航  王浩  刘平  陆腾达  
该问题已关闭

孩子的抚养权

广东-中山 10-30 23:06  悬赏 0  发布者:405499……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跟她认识4年了,当时她才17岁,我23岁.去年5月打算迴家结婚的,因结婚礼金的问题,双方家里都不佘快,后来没有办酒席,没有拿结婚证,同年10月份儿子出生了,因结婚没有办好.双方都不高兴,关系一直都不好,儿子出生到现在一岁,她有一半多的时间不在我家里住,大多数在她姐姐家里住,她是抱养的,跟她现在的哥哥姐姐没有血缘关系,她跟我爹妈的关系也不好,我想跟她分手,她会向我要补尝费吗?多少?孩子的抚养权我能得到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31 08:01
这是可以得到赔偿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484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0-31 08:08
孩子未满两周岁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支付固定收入的20-30%作为抚养费,并享有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4-10-31 07:49
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4-10-31 12:15
一般需要支付补偿的,可以争取小孩的抚养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浙江金华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广西 柳州
人气:708596
湖南 长沙
人气:7333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8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54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