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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抚养权(提问人为被告)

北京-房山区 12-14 18:43  悬赏 0  发布者:wangya…… 给我留言  回答:(7)
原告:女,38岁,无业,籍贯(湖北)
被告:男,41岁,职工,籍贯(北京)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1、判令原告与被告离婚
2、判令孩子(男孩儿、5个月)由原告抚养
3、判令被告支付抚养费每月1000元
4、依法分割共有财产暂估值20万元(房产、定期存款)


以上是原告向法院递交的起诉状上所写的,离婚理由是双方感情破裂。我和原告于2005年经人介绍相识,2006年7月3日依法登记结婚。婚后双方与我父母共同居住,经常因为生活习惯上的差异而争吵。2010年8月9日婚生一子,出院后原告偕同原告妹妹一起回家,以孩子出院后没有单独房间居住为由,把我父母哄到我姐姐家居住,我父亲身患脑血栓多年。2010年9月7日我父亲病发住院,2010年9月24日抢救无效死亡。期间18天原告没有来医院探望过一次。我父亲生前最大愿望是抱上孙子,住院期间原告以各种理由不让我带孩子给我父亲看。2010年9月26日我父亲火化当天晚上,原告和其妹妹一起来到家里大闹,我们三人发生了冲突,原告因此报警。经警察调节此事已平息。现在原告在哺乳期提出与我离婚,要求孩子的抚养权以及20万财产。房产证上写的我的名字,房子贷款购买,是婚前财产。结婚期间我的工资都由原告管理,我父亲去世时已都用完,现我名下没有任何存款,原告名下的存款我并不知道有多少。

我现在的问题是:
1、孩子的抚养权(原告没有固定住所、工作可以要求孩子抚养权吗,我也想争取孩子抚养权)
2、原告要求的财产我要分给她吗?(房子贷款购买并且属于婚前财产,我名下无任何存款)
问题补充:
还贷的一部分可以视为共有财产???这是什么意思?我还需要返还给她一些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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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5 13:30
1.因为孩子现在哺乳期,原则上是判给女方抚养,但是你也可以争取。
2.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婚后还贷,那么还属于你的个人财产,只是还贷部分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平分。存款还要举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的存款属于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0-12-14 18:47
你好 婚前财产归个人所有,至于还贷的一部分可以视为共有财产。你可以主张孩子随她不利于孩子成长因而要求孩子由你来抚养,对方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0-12-14 19:07
1,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如果通过诉讼,法官通常会本着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判决
2,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房屋属于婚前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还应共同分割
回复时间: 2010-12-14 19:17
1、你可以主张孩子跟着你有利于孩子成长来争取抚养权。
2、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要分割这部分。由于婚姻家庭案件比较繁杂争议点也比较多,还是建议你找律师当面咨询较好。
回复时间: 2010-12-14 20:33
建议你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以便得到准确的答复。
回复时间: 2010-12-14 21:33
对方没有抚养孩子的条件和能力的情况下应该归你抚养,但婚后你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们之间有约定属于你所有.
回复时间: 2010-12-15 16:44
房屋为你个人财产,结婚之后双方的贷款现在的法律规定视为双方共有财产。你如果举证证明你有更好的条件抚养孩子,并且对方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法院可判你来抚养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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