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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骚扰的起讼能立案吗

广东-珠海 10-31 10:59  悬赏 0  发布者:402232…… 给我留言  回答:(3)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人身权利的侵害,同时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
2、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被告因与原告前夫发生民事经济纠纷,于2014年10月8日向法院起诉原告及其前夫,被告认为原告与**是夫妻关系,并多次向原告催促共同偿还债务,在原告告知其与**已经离婚,该债务与原告无关,以及法院未对该案作出判决的情况下,被告仍然不断对原告进行人身权利侵害,如电话骚扰,多次到原告单位骚扰,并在原告单位门口立牌粘贴及派发带有原告照片及具有抵毁性文字的资料,严重侵害了原告的人身权利,并对原告公司形象、正常秩序等带来很大影响。
原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查明事实真相,作出公正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原告人身权利的侵害,同时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人民币1万元的精神损失费,及承担本案诉讼费。以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
请问各大律师,这样的诉状能否立案呢?有没有什么文字性的错误?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0-31 11:38
可以报警处理的
回复时间: 2014-10-31 11:29
需出示证据,一般法院会立案的。可以委托律师代理
回复时间: 2014-10-31 11:40
你好:可以起诉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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