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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咨询

 10-31 20:07  悬赏 30  发布者:ygs131……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十堰 回答:(1)
本人与9月26日上夜班时,右手绞入设备里面,导致右手桡骨中段双骨骨折,在向公司提供了工伤申报的材料(首诊病历及医生开的病情证明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后,公司在医院开了工伤证明,而后住院期间生活费用自己承担。请问出院后公司需要在除医疗费外还需为我提供哪些费用?具体标准是什么?我需要向公司提供哪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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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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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2日 12时11分
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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