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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

广东-珠海 12-15 00:36  悬赏 20  发布者:yuantc……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于2010年12月14日在超市购物,进入超市先到二楼拿了一把梳子(单价1.6元)和一盒棉签(单价5.9元),然后到一楼买菜,由于手拿不下,本人无意识的将梳子和棉签放在了衣服荷包里,买单时忘记了,准备装袋时(买单后的物品都装在购物篮里,需要自己在打包区装袋),超市工作人员走来将本人带到了工作室,需要本人赔款300元。本人解释了很多但无用,问主管超市有相关规定的处罚吗?主管很嚣张的回答:“没有,我就是规定,不赔就报警"
   请问本人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吗?超市主管的话语是不是恐吓,敲诈勒索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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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6 14:40
超市没有罚款的权利,但是超市确实可以报警。
如果警察认可你的理由,那就不会有什么问题,如果不认可,有无情节显著轻微,通常也就是警告,批评教育。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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