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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的交通事故

吉林-吉林 12-15 16:07  悬赏 30  发布者:马明星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2005年时,我父亲在做道口看护员的工作。可是不幸发生在12月末,那时他在当班,有一辆农用三轮车坏在道口上,当时火车马上要来了,他因为把农用三轮车推离铁轨,避免火车与之相撞,而不幸献出了生命。道口的情况是这样的:道口两侧没有栏杆和减速带等其他防护装置,一个班只有一个看护员,他们是由xxx办公室委托xx派出所管理。
事后只得到他们给意外险赔偿金4万元,别的什么也没有。只是说以后处理肇事者。
现在我母亲孤单一个人,靠着每月150元的救济金,和我们三个儿子给她的生活费300元度日,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能否进行索赔,跟谁去索赔,通过什么途径?
我父亲铁路派出所雇佣的,属于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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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15 16:09
1 赔偿明显过少,2 建议委托律师或去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通过起诉解决赔偿问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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