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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财产分割

湖北-襄阳 04-02 13:35  悬赏 0  发布者:兰色回忆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与老公于08年1月份取得结婚证,而老公出了全部买房款,过户手续在08年3月份办理的,单位没有办理房产证,只有过户时的发票,请问属于老公婚前财产吗?(请把该法律的有关条款也一同回复一下,谢谢)若要离婚,我可不可以以小孩的名义取得该房屋的权利?(我在单位里无权买房,而离婚后小孩分给我抚养,需要住房,可不可以以此理由要到该住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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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4-02 14:43
只要能证明是你老公婚前的财产购买的,即便是婚后才取得的房产证,也应当认定为婚前财产。除非男方同意,否则你无权主张。
回复时间: 2009-04-03 08:26
若结婚前签合同付的款为你老公婚前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09-04-04 18:46
看发票时间,在结婚前房屋是婚前财产,在结婚后无证据证明婚前付款是共同财产,离婚无住处可以请求困难帮助居住该房屋。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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