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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构成交通肇事罪?

辽宁-营口 11-04 14:16  悬赏 0  发布者:laoqia…… 给我留言  回答:(5)
肇事经过:2012年01月17日05时许,宋XX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重型箱式半挂车,由阜新市驶往本溪市明山区小堡方向,当车行至石桥子沈本产业大道新岭北上坡弯道上时。被同方向驶来的,由黄XX(本溪市人)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从后面(车尾偏右)以88KM/H的速度追尾(此处限速70KM/H,属超速驾驶)。双方车辆不同程度受损,黄XX当场死亡。后车也许没有开车灯,也许是因弯道灯光不在前车视线内。宋XX车是一主一挂的重车,超载、未年检,夜间驾驶在上坡弯道,注意力全部集中在观察前方道路上了;加上车辆自身震动比较大,全车长22米,正好形成隔音墙。因此,宋XX没有听到和看到车辆被追尾,仍然正常行驶,无意中离开了现场,直接开到了煤场。因为没有装卸工,车就停在那等待后车到位再卸车。宋XX坐在车上刚要睡觉,后车老张打来电话,问:“到哪了?你车肇事了吗”宋XX直接回答:“我倒煤场了,没有肇事。”宋XX也没多想就睡着了。直到本溪市交警支队的干警来到了这台车前,拍打着车窗,叫醒了正在驾驶室里熟睡的宋XX。宋XX陪同交警到车后一看,才知道自己的车被撞了。请问:此次事故是谁犯有交通肇事罪?
问题补充:
如果你是公安局事故科的,根据上述肇事经过,你认定谁有罪谁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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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4 15:41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1-04 14:28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如果认定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要追究刑事责任.需要帮助 可来电咨询详谈,帮你研究个方案,争取得到一个好的结果。
回复时间: 2014-11-04 14:55
需要看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如果宋某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宋某构成交通肇事罪。
回复时间: 2014-11-04 15:36
你好,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1-04 16:17
根据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若涉嫌交通肇事,争取好的结果,需帮助,可以联系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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