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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重点人口档案

辽宁 11-04 18:09  悬赏 10  发布者:12181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在2012年因为聚众斗殴被判一年缓刑一年,在今年九月份社区矫正结束,结果本月派出所打来电话让我带着法院审判文书去建立重点人口档案,请问这是合法规定吗?我都服刑完了为什么才通知?会加入个人档案吗?会不会影响今后前途?不是应该在法院宣判后就建立档案吗?这个档案能不能删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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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04 19:28
你好,咨询主管部门,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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