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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尝,

 11-05 10:13  悬赏 10  发布者:乡土田园 给我留言 地区:广西-南宁 回答:(6)
在13年的10月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为对方主责我为次责,因对方的摩拖车为三无驾驶事后没要保险,可事隔一年后现在他又起诉到法院要求我来赔尝他的经济损失和要回保险。我开赔尝他的经济损失吗?还是他开赔我的呢,如果我对原先的认定书不服,还可以提出行政复义吗!还是我开什么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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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5日 14时35分
积极应诉,同时可以提起反诉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十分认可你的提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5 10:14
建议您积极应诉。
回复时间: 2014-11-05 10:16
认定书行政复议的时间已经过了。起诉的话要根据具体损失,如果事故有造成你的损失,你也可以起诉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4-11-05 10:23
您好,行政复议已经过诉讼时效,如果给你造成损失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36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5 11:47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1-05 12:25
他的损失,你需要赔偿30%。事故认定书只能申请复核,不能申请复议。而且已经过了复核期限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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