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皓元  申维丰  朱君秀  刘平  
该问题已关闭

请问打印的书信是否在法庭上会成为对自己不利的因素

河北-唐山 11-05 13:11  悬赏 0  发布者:775852…… 给我留言  回答:(6)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试图挽回,给了女方一封自己打印的信件,上面写了自己对婚外情的忏悔和道歉以及对很多事情的道歉和后悔,但没有自己签名全是打印内容,会不会在法庭上被女方拿来当做证明男方有婚外情的证据,这封信被拿到法庭能不能起到什么作用,或是男方最后决定离婚,但女方拿出这封男方认错挽回的信件,里面写的真真切切,会不会打动法官,认为男方不好,做出有利于女方的判决,这封信没有签名但写的很真实是否可能影响法官的判决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5 13:38
此信不能作为法院认定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4-11-05 13:53
这个很难说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
回复时间: 2014-11-05 13:22
据你所述,此信不能作为法院认定的证据。
回复时间: 2014-11-05 13:46
要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4-11-05 16:10
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回复时间: 2014-11-05 16:29
您好,未签字不会做为证据来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江苏无锡
福建厦门
浙江杭州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浙江杭州
北京海淀区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江苏 无锡
人气:51196
福建 厦门
人气:123749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04
浙江 杭州
人气:442667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3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