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李波  于洋  李晓航  朱学田  
该问题已关闭

机动车与电动车相撞

安徽-芜湖 11-05 18:48  悬赏 0  发布者:dahaib…… 给我留言  回答:(5)
11月3号晚上18:30我驾驶小型汽车正常行驶,速度40码,突然一辆电动车斜着横穿马路,速度较快直冲我车头方向冲过来,距离很近了,第一反应急刹车,可对方电动车没有采取任何措施,直接斜撞上车前保险杠,电动车倒地被弹出去5米,当时电动车是一个16岁的男孩骑得,男孩没事交警来了离开现场,后面他的母亲送医院检查后,腰椎骨折,请问这个责任怎么划分? 造成一人骨折 责任怎么划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453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6 13:25
请报警,由交警定责。
对责任认定不服,应在收到责任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上级交管部门申请复核。
回复时间: 2014-11-06 14:58
报警,事故责任由交警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1-05 18:51
根据交警队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来承担各自责任。
回复时间: 2014-11-05 18:55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追问:

您好 向我这种情况一般责任多少 谢谢

回复时间: 2014-11-05 19:33
你好,交通事故由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
追问:

您好 向我这种情况一般责任多少 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416269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282284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67
安徽 合肥
人气:282587
广东 广州
人气:802
辽宁 大连
人气:119390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4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