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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打了别人的孩子

 11-06 11:39  悬赏 25  发布者:我很生气99……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临沂 回答:(3)
孩子在学校被不小心弄伤了嘴角出血了,我一气之下打了那个孩子,有点淤青,对方要我赔偿,说我故意伤害,我该怎么做
问题补充:
如果上诉,会对我有什么处罚,站在法律角度我如何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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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6日 12时38分
轻伤才能成立故意伤害罪,而你的行为并没有构成小孩轻伤。不过在民事上,你的确需要对那个小孩进行一定医疗费的赔偿。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6 12:25
申请伤情鉴定:
1、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
2、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3、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1-06 12:45
1、如果简单淤青,而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赔偿数额双方协商,毕竟打人肯定是不对的。
2、具体刑事法律风险,建议找律师付费详细咨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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