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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我在学校上学下课的时候因为跑的太快不小心才碰到同学的 导致他的胳膊骨折

河南-驻马店 11-07 14:34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1)
因为我在学校上学下课的时候因为跑的太快不小心才碰到同学的    导致他的胳膊骨折。请问是不是我和学校1起承担医药费啊 。而不是我1个人承担因为我是没看到的情况下碰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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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7 17:38
这个原则上是由你自己承担的,学校是有过错的,才可以承担赔偿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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