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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再婚家庭,男方因病去世,女方享有遗产分配权吗?

 11-08 14:53  悬赏 25  发布者:甲菏泽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山东 回答:(6)
因男方离异,有一儿一女,后又再婚,再婚后因病成植物人状态,卧床已有7个月,在男方得病以后,女方就没有在出现,无法联系到本人,想问下,不是男方本人,作为其子女,有权利提出单方面离婚吗?男方婚前的遗产在男方去世后,女方是否有权分配?如何避免这种问题?
问题补充:
再婚后没有孩子。再婚后,在女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立下遗嘱财产给儿子,女方还有继承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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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陈亮律师
  • 电话:13581500295
  • 60591积分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08日 14时58分
只能是男方或女方一方提出,但是男方监护人也可以代为提出。
女方享有遗产继承权。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主要有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植物人等。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只能通过诉讼进行,而不能协议离婚,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进行民事活动,其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为无效的意思表示。而诉讼离婚,也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处的诉讼地位不同而不同。
配偶(正常人)作为原告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除了配偶外的近亲属作为诉讼代理人。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父母、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有抚养关系的兄弟姐妹。
      如果法定代理人之间相互推诿的,由法院指定一人代为诉讼。

男方作为原告提起诉讼
    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出有效的意思表示,其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
    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为其监护人:
     对于其监护人的设定顺序为:⑴配偶;⑵父母;⑶成年子女;⑷其他亲属;⑸……。见《民法通则》第十七条。所以其配偶是法定监护人,也是其法定代理人,在配偶不放弃监护权,又未损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未被剥夺监护权的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其他近亲属,包括其父亲、母亲、成年子女都不是其监护人,也不得代其提起离婚诉讼。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资格认定
    一般应委托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是否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或省级以上精神病医院出具的有关诊断证明。
    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向法院提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诉讼。
我的补充: 2014-11-08 15:00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经济收入和生活来源没有或明显减少,不足以为此基本生活的,属于“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离婚时另一方应给予精神病人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08 14:55
你好,是可以的 。
追问:

作为其子女,可以单方面提出离婚吗?还是女方有继承权?

回答:

你好,其子女无权提出离婚,但对遗产有继承权。

回复时间: 2014-11-08 15:00
这是可以要求分的
回复时间: 2014-11-08 15:01
子女不能替父母离婚,男方去世后,女方按法律不享有继承权。继承法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回复时间: 2014-11-08 15:17
你好,可以作为监护人提起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02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08 15:42
配偶有权继承,但被继承人遗嘱另有指定的除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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