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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带玩具枪入境被诉走私武器

 11-11 13:43  悬赏 0  发布者:何彦青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深圳 回答:(3)
甲从香港广华街购买玩具枪一支,带回大陆,在罗湖关口被安检查出,甲被海关人员逮捕拘禁,以走私武器弹药罪明起诉

问:甲声称玩具枪在香港是合法产品,不知道大陆对玩具枪定位仿真枪之规定
甲行为属于过失犯罪之无认识过失吗?过失行为之处罚是否法律有规定为限?走私武器弹药罪处罚过失吗?

甲主张一直认为玩具枪乃合法自没有报关申报问题,不构成走私犯罪之犯意,因没有匿藏逃避海关检查云云,若甲说法成立,他是否不构成走私武器弹药罪?

甲到底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还是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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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11日 13时57分
如果在香港真是玩具枪且一般人也不会知道这在大陆将被认定为仿真枪的,甲无意携带,主观没有过错,不能认定为甲是走私武器弹药犯罪。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也这么认为,公安部把玩具枪定为仿真枪实在制造了不少错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1 13:49
辩解不成立
回复时间: 2014-11-11 22:45
不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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