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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知道是否诈骗案 (二)

上海 11-11 14:19  悬赏 0  发布者:linda1…… 给我留言  回答:(2)
各位律师:
    我们多人在遭遇婚骗,要求维权。
    感谢上次各位对于我们案件的关注和指点。现案件有了新的进展和问题。
    我们去了警署,警署应要求出具了立案通知书。但是,派出所所长告知我们,他们认为该案件不属于刑事诈骗,但认为属于商业诈骗,警方不参与。他们有撤销立案的打算。对此我们非常困惑,商业诈骗难道就不是刑事诈骗的范畴了么?
    警方认为原因有三个:1)犯罪嫌疑人身份证号是对的,我们民事诉讼可以成立 2)最重要的是犯罪嫌疑人有借条,所以,属商业欺诈,而不是刑事犯罪范畴 3)犯罪嫌疑人工商登记存在,所以,警方不介入。
    对警方的说法,我们很困惑,但是,他们一直强调我们不懂法律,不懂他们的流程,并认为商业欺诈不是刑事诈骗。对此,我们也很难接受。
     到目前为止,警方所做的工作就是调取身份证信息和工商登记,没有做过其他工作。我们建议警方调阅相亲网的后台资料,警方以警力不够拒绝,也拒绝调查其虚假项目。对其公司财务报表无主营业务收入及借款没有进入公司帐务一事,警方也表示属商业诈骗。另对于我们的信用卡被其用于高档酒店挥霍,警方也表示是我们自己的行为,对证明诈骗挥霍物作用。并认为,只有一种情况可以证明其犯罪,就是,犯罪嫌疑人的借条写明,借钱的目的。对此我们不能接受。
    希望再次得到各位有正义心的律师帮助和指点。
谢谢
    
案件回顾 (一):   
   网络相亲网认识一男子,自称海外留学归国,离异,自有公司,有奔驰车,有海外创业经历,硕士毕业。自称月收入大于五万。
    认识之后,以公司资金用于收购为名借款,并要求女方签订虚假合作协议,并与qq中承认女方不参与公司经营。借款前曾给女方公司财务报表,显示公司有1000万资金用于收购子公司,并口头承诺用奔驰车做抵押。
    后借款后多次逾期以各种理由不还,女方发觉有问题。经调查,发现该男子在已婚状态与之交往,并且与多名女子同时穿插交往,均有债务纠纷。有的4年没有拿到还款,有的没有借条,有的只有归还少量资金。并且该男子经确认,无海外留学及创业经历,奔驰车也是他人的(借款不还后,有电话录音承认财务报表是他发的,并且此时才承认车子也不是他的。其公司是由他人投资,他只是表面代理人,其没有资金投入。其公司在借款行为发生后转移至其胞妹名下)
    其朋友有电话录音证实,该男子的公司从建立开始就是他借用他人资金建立,其合伙人也是所要资金未果。其公司自己没有投入。另外,员工证实,很多人与其有劳务纠纷。
    该男子自成立公司起,向诸多女性几年间借款达300万以上,只有少量归还。其中三人报案,另外几人因为各种原因没有报案。但有几位女性的电话录音证实借款存在,并且涉案人自己有电话录音承认诸多借款的真实性。
    该男子在与每一位女性借款后又声称自己没有股份,没有钱归还,却同时在相亲网上以高收入,高学历涉猎其他女性。且给原先的受害者假地址,拒绝接听受害人电话。
     现派出所已经立案,但是,案件被公安某部门搁置,被认为是民间借贷而非诈骗案。
    问题搁置店在于:
     (1)该男子公司有经营流水
     (2)警方电话该男子还是接的,并且承认借款行为,而且没有逃跑
     (3)警方认为,该男子见过女方家长,女方是应该了解男子的婚姻及实际状况的,但是事实是,该男子从未让女方接触其家人,女方无从了解该男子的真实情况
     (4)警方认为,该男子有借条,所以应属民间借贷而非诈骗
     (5)有人有经营合同(但是,该经营合同是以婚姻恋爱为目的所签,女方并不参与经营,对其公司一无所知,有其qq证据证实)
     (6)该男子有少量的还款行为,但是占总报案金额不足8%,占涉案金额不足3%且是其中一位女性报案后还的,之后,并不再有积极的还款行为。警方认为其有还款的动作。
     (7)该男子始终坚称其是民间借贷,没有逃跑的行为,并承认借款行为。

    而我们认为该案件是诈骗案,原因如下:
      (1)报案人已经有三人,且证实该男子用同样的经历,同样的手段获取钱财,报案的涉案金额已经达到100万(有证据)
       (2)该男子与三位报案人交往时间穿插,有证据证实,并且有证据显示其与另外女子交往,时间也是穿插的,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在其婚姻状态内且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
       (3)该男子在借款时隐瞒了诸多重要的真相,比如其公司真实的财务状况及其公司的资金来源,婚姻状况,个人的财务状况。并且误导了受害人做出错误的借款行为
        (4)身份作假,虽然名字是真的,但是其学历,经历及财务状况都是假的。口头承诺用于抵押的车子也不是他的(有证据显示)。
        (5)其借款行为发生后,并不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如果其转让公司行为是成立的,为何没有资金还给受害人。另外,如果按其所说是其妹妹公司的总经理,每个月应该有固定收入,但是也没有向受害人履行还款行为,而是重新在相亲网上以高收入征婚(有证据)。
       (6)我们有电话录音证实,该男子与不同女性声称的自己在公司的股份是不同的,有的说没有投入,跟后面交往的人在其公司转走后仍说有51%的股份
       (7)该男子逃往武汉后,其提供受害人的地址是假的,有证据证实其地址是虚假的,并且最后一次录音证实他仍然给受害人委托的快递公司虚假的地址。
        (8)该男子有录音证据显示,其亲口承认公司他没有投入资金,资金都是他人的
        (9)该男子借款时说公司将有房产项目操作,后来,认定为子虚乌有的项目
        我们认为该男子有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故意和动机,因为其借款行为是有大量虚假且不友好的层面
        (10)借款时,该男子声称,自公司在2012年某时间有大比流入资金,会用于还款。事后,资金流入后,该男子一会称没有钱流入,一会儿又称公司不属于自己,所以没有处分权。我们有该男子录音证实,其子公司2012年有资金流入,但是其没有履行还款承诺。
    由于我们都是非法律专业人士,对诈骗案的定性知道不多,我们急切需要知道该案子是否已经构成诈骗案,我们希望通过刑事途径解决,让犯罪嫌疑人伏法。所以请各位具有正义感的律师指点,该男子是否可以构成刑事案件,根据已有的证据,是否可以定性。(听说民事诉讼不能让罪犯受到惩罚),盼各位大侠指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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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1 14:29
你好 如需帮助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4-11-11 15:21
可以先把该男子起诉到法院,然后要求法院开具调查令,获取该男子在警方的询问笔录内容,通过法院的调查,争取法院认定该案涉嫌刑事犯罪,而将该案件移交侦查机关处理,并暂停民事诉讼程序,待刑事部分处理后,再重启民事诉讼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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