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拆迁 继承

江苏-无锡 11-11 16:13  悬赏 0  发布者:ZA789 给我留言  回答:(1)
本人继承父亲的房产。房产共有2部分,一部分是父亲与小叔叔共同翻造的房子(已取得相关许可证),另一部分是爷爷去世的时候留下的老房子(爷爷去世的时候父亲与其他3位叔叔姑姑协商分割并签字画押)。现在房子在拆迁中。因房产证上的名字爷爷的,因此拆迁需要4个继承者一起签字才可以生效。我听说我只要去法院告叔叔姑姑他们,就可以分割出来我所继承我父亲的那份房产。是不是这样?还是有其他的办法。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196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1 17:43
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继承份额:有遗嘱的,按有效遗嘱,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继承。继承人可协商,不能协商的,一般平分,但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或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能多分。
追问:

因为房产的名字是我爷爷的,拆迁办说因为爷爷有4个子女,所以必须所有人签字才能根据商谈结果拿钱或者房子。但因其他叔叔姑姑和拆迁办一时谈不容,所以一时半会签不了字。所以我想问有什么办法可以单独出来,不需要和他们一起拿

回答:

先起诉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73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3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