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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女方退还彩礼吗?还有他在婚前已经知道他有肾脏病 不能过正常性生活算骗婚吗

辽宁-大连 11-14 08:21  悬赏 0  发布者:王豆2豆 给我留言  回答:(11)
离婚需要女方退还彩礼吗?还有他在婚前已经知道他有肾脏病 不能过正常性生活算骗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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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33
这是可以起诉对方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9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4 09:38
办理登记且共同生活过,一般不予返还彩礼,除非婚前彩礼给付造成男方生活困难
回复时间: 2014-11-14 15:09
已经登记结婚的,彩礼不需要返还。不属于骗婚。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25
已经领取结婚证并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予退还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27
结婚时间比较短的,可以主张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30
你好!彩礼返还的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33
已经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给予返还的。如需法律帮助,请在工作日联系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4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回复时间: 2014-11-14 08:46
已结婚并共同生活,没有导致给付方生活困难,离婚时不能要求退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11-14 09:14
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回复时间: 2014-11-14 10:41
已经登记且共同生活彩礼一般不给予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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