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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轻伤打人事件经当地派出所调解,被告拿20000元赔偿费,原告同意,手续怎么办理

 11-15 20:24  悬赏 0  发布者:279225…… 给我留言 地区:河北-承德 回答:(2)
打人事件,经鉴定轻伤,当地派出所调解,被告拿20000元赔偿费,原告同意,但是派出所让原告签一份撤诉书,其他什么都没有,请问这件事手续怎么办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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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15日 20时32分
如果原告同意,可以签署撤诉书。
追问:

署撤诉书包括赔偿的费用吗?还是另签一份协议,

回答:

先要求对方履行了所有的赔偿手续,然后再签署撤诉书。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5 20:33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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