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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企业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

 11-18 15:43  悬赏 15  发布者:zou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8)
我父亲1999年出现金50000元,量化及配送股份为100000股,当时是以职务加职称两项资格入股的,该企业国有参股百分之20,企业厂长持股200000股,付总为160000股,经过十几年的经营,企业资产对外自称升值20倍,每年也有分红,我父亲在退休前几年就内退了,单位通过一个会议规定,我父亲等人减持40000股,这件事情我父亲是同意的。在我父亲退休的时候,具体情况不了解。后来单位告诉我单位有规定,退休退股,但我看到第一次章程上明确写明职工持有股份退休或死亡时可自行决定,退或不退,我父亲在退休一年后就去世了,具体也没有告诉我,我到单位去问,单位对我说,都是这样的,退休退股,职工股可以保留,职务股不能保留,。我问单位我父亲的股份退给谁了?单位说,没有退给谁,就退给持股会,我问那分红部分呢?单位回答按缩小股总数分给全体职工,我要求退职工股,单位说你父亲去世已经两年了,我当时没有退现在就不能退了,当时也没给我看章程看,从来没有通知我参加股东大会,我只是接通知领了两次分红,我现在能做什么呢?当时退股也没有个协议,也没有记录,我要求既然退股了,那股份升值部分为什么不退呢,企业说现在不能退,等以后企业卖掉或者上市再算我100000股,我觉得不靠谱,有没有什么办法呢?企业这样做合法吗?
问题补充:
单位给我打印了一张持股信息表,个人信息基本股个人出资6800基本股量化3200,个人出资16800基本股合计20000职称职务个人出资40000职务职称配股40000原始总股本100000职称职务个人出资变动-40000,比较乱,职称职务配股变动-40000变动汇总-80000录入时间2008年5月9日修改时间2012年5月11日,身份证号码都已经改成我的身份证号了,子表变动情况,两个信息,根据处置规定-40000,退休退股-40000。第三个栏目现持股信息离厂身份补助工龄6800现基本股合计20000总股本20000注册资金计算分红174000.00实际支付174000.00记录号修改号。。。公司章程我看到了一点点确定最早的时候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职工因离退休,企业安排的派出,上级调离,死亡可任其选择退股或保留(只能选一次,死亡则按规定继承,若继承人不愿持股。。。。后面一夜没看到了)像我的情况有没有必要请律师和企业撕破脸皮,给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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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19日 16时59分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当时的股权分配应该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然后在工商局备案。您需要收集好这些证据,明确自己的份额和价值,以此作为请求的数额基础。
     其次,关于您父亲去世后股权的变动是谁变动的,责任人与管理人应该明确,应该有公司给您明确一个答复。当然如果找不到相关责任人或者管理人,公司作为诉讼主体应该是没有问题的。您可以起诉公司。
     再则,公司财务不清,必然有其责任,应该有其举证说明解释。尤其是内部的文件政策实际职工利益的应该公示,否则有企业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后,如果公司股东会或者实际管理人不能给出您明确的解释答案的。您可以依法起诉分割自己应该所得基本数额的股份。具体操作可以有律师办理。
    希望我的回答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可以继续追问。
我的补充: 2014-11-19 17:10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所以章程信息,尽可能去了解好,成为比较有针对性的依据,您的权利其实应该被保留,只是保留的方式不明确,您需要明确章程是如何采取的措施,合理与否?无故减少的,必然可以依法诉讼维权的。
您放心吧,诉讼的胜算很大的,企业的做法是在令人费解。
希望您能够采纳我的答案,并着力实施,早日维权成功!加油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8 17:30
按你所述单位所述不合法,建议可以具体请律师先查询一下有关登记材料,再考虑退股的事宜,要求经济上的补偿,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1-19 10:48
单位所为不合法你可以具律师先查询一下登记材料,要求经济上的补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1-19 15:17
建议你首先取得公司章程,明确公司性质,使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合作制企业。章程关于职工股的安排很重要,然后查询你爸爸是否退股,必要时可以要求继承你爸爸股份,公司如有异议协商无果,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11-19 15:21
可以先查清公司的性质,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如有困难,可以委托律师到工商部门查询登记材料。如有必要,可以诉讼维权。
回复时间: 2014-11-19 16:14
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
首先,您必须先明确公司的持股状况,包括您父亲的持股信息,这个到工商局可以通过调取内档查看并复制。
其次,在确定您父亲所持股份的情况下,我国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工商局能够查到公司的章程,看是否对继承作了约定,如作了约定,应按约定执行。如没约定,则可以按公司法的规定继承股份。
最后,如上述材料能够证实您现在是公司的股东,您则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您现在应该收集公司侵犯您的股东权利的相关证据材料,若是公司侵犯您的股东权利,您可据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时间: 2014-11-19 16:24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要委托律师去单位所在地工商局调取公司的内部档案,里面会涉及股东会决议、股东持股情况及持股比例,并查一下公司章程具体规定,是否进行过修改;
     其次,对于公司退休退股的做法,是否有明确书面材料,或者章程明确作出约定。同时,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您要核实公司章程是否作出特别约定,如果没有,您作为继承人是可以享有继承权的;
     最后,如果您享有继承权,那么您是享有股东权益的,包括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管理者的权利,因此,您要弄清楚之前的问题。
     因此,目前建议您尽快委托律师调查公司内档,然后看公司章程具体规定或者相关股东会决议等,核实清楚具体事实,然后跟公司协商,如果公司行为损害了合法股东利益,可以提起诉讼来维护股东权益。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回复时间: 2014-11-19 16:30
1、查明退休退股的明确规定;2、查明你父亲退股的相关证据,这些证据单位应该举证证明,一是有规定,二是已经退给你父亲现金或者是转帐的股金证据。3、单位没有证据证明,退股,承认你父亲原来是股东,你们可以继承,单位不承认,起诉继承。。必须撕破脸皮和单位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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