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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股份公司变换法人,成立新公司,原职工有哪些保障?应怎样完善

四川-宜宾 11-18 22:58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9)
原股份公司变换法人,成立新公司,原职工有哪些保障?应怎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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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8 23:04
您好,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并不影响员工的权利。
  • [四川-资阳]
  • 黎炜律师 VIP
  • 电话:13629014773
  • 129529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18 23:50
可以继续履行合同。
回复时间: 2014-11-18 23:02
答:可以加入新公司,也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时间: 2014-11-18 23:03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因此应当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到期后与新公司续签劳动合同。也可以先解除与原公司的劳动合同,直接与新公司续签劳动合同。
回复时间: 2014-11-19 08:42
劳动关系没有变,可以继续履行。
回复时间: 2014-11-19 08:44
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回复时间: 2014-11-19 10:14
劳动者享有的权利不受影响
回复时间: 2014-11-19 10:26
不影响劳资关系。
回复时间: 2014-11-19 11:30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原劳动合同不变,继续享受原有待遇。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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