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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肇事

陕西-西安 11-19 16:05  悬赏 0  发布者:123456……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与2014年11月6号骑电瓶车在非机动车道北侧由东向西正常行驶,突然从人行道跑下来一个女人,导致我避免不及将对方撞倒,胳膊骨折,头不轻微撞伤,(附);非机动车道的北侧有一行停车位,上面是人行道,我当时也是盲区,请问这个我要付什么责任?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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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19 16:15
建议及时报警处理,交通事故责任应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为准确定。对责任认定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1-19 16:23
及时报警,等警方做交通事故认定书。
回复时间: 2014-11-19 18:22
协商处理,责任由交警部门认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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