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拆迁安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刘海鹰  申维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土地赔偿款如何分配

重庆-巴南 11-21 00:18  悬赏 0  发布者:lx1868……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关于村集体经济的分配
我于2008年和我老婆结婚入赘到到她村且户口也迁入她村,村里也收了我入户费,我儿子也于2014年出生。现在本村属于农转非征地范围,我想知道我和我儿子现在有权要求与其它村民一样的想有同样{同样}赔偿款
问题补充:
我儿子也在本村上户口了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1 09:09
针对你的提问回答如下:
土地补偿费应归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有,土地补偿费分配主体应当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实时所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如果你和你孩子的户口已经在女方村里了,在征地时应与其他本组成员一样享有平等分配土地补偿款的权利。
因为征地补偿款具有专属性,专门用于保障。
失地农民的生活,你和你孩子的户口在本村,就是本村失地农民,依法享有土地补偿款的分配权。
如果进一步咨询,可以电话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14-11-21 12:54
可以要求的
如果村委不分配你们应该得到的款项,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权益的,已经有过多起这样的成功案例了
回复时间: 2014-11-23 15:58
如果你和你儿子在征地前均为农村户口,都没有分得农村承包地的话,你和你儿子可以分征地的人头费,但土地补偿这部分钱,原则上不能分。具体情况请联系征地办和村社,查看社员大会通过的征地补偿分配方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湖南长沙
安徽合肥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福建莆田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257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425
辽宁 大连
人气:1300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239
山东 菏泽
人气:2121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626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