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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是否可以分房屋

重庆-大足 11-21 14:00  悬赏 0  发布者:我头大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于2003年结婚,2007年我父亲分家,赠与我两间房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一直在外打工,期间回来也只住在妻子父母家,只有过年才回我家。妻子的户口于2013年才办过来,我于2014年与妻子离婚,现在妻子要求分原本登记于我名下的原本属于我父亲分家时赠与我的农村房屋一半。离婚时她就要求分,我不同意,后经人民法院调解她同意放弃房屋,现在她的要求是否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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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1 14:03
这是可以要求分的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21 19:38
可以分房屋
回复时间: 2014-11-21 14:10
可以分割。
回复时间: 2014-11-21 14:16
放弃了你还有什么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1-21 14:17
既然离婚时已经表示放弃分割房产,如果放弃的表示在离婚判决或者调解书中有所体现的话。过后,不能再次要求分割。
回复时间: 2014-11-21 14:23
已经放弃了,就无法再提起要求。
回复时间: 2014-11-21 15:46
看调解书上有列明这个农村房屋,如果有列明,则是不可以在离婚后再提出分割要求的。
回复时间: 2014-11-21 22:54
是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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