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魏伟  
该问题已关闭

我和他结婚4年,小孩3岁多了。但是这几年我并不幸福,想要跟他离婚,除了孩子我什么都不想要

广东-东莞 11-23 13:20  悬赏 0  发布者:短信用户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和他结婚4年,小孩3岁多了。但是这几年我并不幸福,想要跟他离婚,除了孩子我什么都不想要。我知道现在都是按照条件好坏来判定孩子的。孩子1直是他爸妈在照顾,条件双方都差不多,为了孩子我以后我不会再婚,请问我能要来孩子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269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23 16:15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1-23 13:22
同等条件下,法院会优先考虑女方。建议你委托律师谈判或者诉讼,增加胜诉和谈妥几率。
回复时间: 2014-11-23 14:24
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回复时间: 2014-11-23 16:22
你好,你可以争取小孩子的抚养权。
回复时间: 2014-11-24 09:34
你好,如果夫妻双方对离婚事宜无法协商的,则一方可以到另一方的经常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并且可以对夫妻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孩子的抚养权、抚养费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如有不明之处,可来电咨询本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朝阳区
山东济宁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广州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161613
湖北 襄阳
人气:441172
湖南 长沙
人气:54400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04
安徽 合肥
人气:28269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00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