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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事故

陕西-西安 12-20 10:05  悬赏 0  发布者:问问事故 给我留言  回答:(4)
一次我开小车左转,在过一条副路就到达目的地,这时有一60多岁老汉骑电动车带其媳妇和外孙逆行撞在我所开小车后门处,当时下车一看是熟人,准备把他送医院,他说没事,我就给其300圆口头私了,老汉拿钱后骑电动车带其家人回家了,当晚老汉的2个女儿找到我家说老汉住院了也报警了,因为熟人,我交了2000元押金,第2天后到交警队,交警说先给老汉看病,就这样我交了5000多元,老汉家花了3000左右,现在老汉好了,我想咨询,责任怎么分,我还要赔偿些什么
问题补充:
今天我和对方见面,对方称交警队把事故处理完后,再给他营养费和误工费3000元,请问这样合理吗?我该怎么办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0 10:10
根据你的问题提供如下法律建议:

    1,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然后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3,鉴于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不明,你怎么陪也无法确定。

以上解答,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0-12-20 11:06
没有什么了
回复时间: 2010-12-20 12:16
调解处理吧。
回复时间: 2010-12-22 12:07
建议走司法程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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