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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地方法规违背了国家性法规的条款,那执行哪个法规呢?

 11-24 23:36  悬赏 25  发布者:flzx22……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红挢区 回答:(4)
《天津市公产房承租人变更的办法》和《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建设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有冲突,应按哪个法规执行呢?

现行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现行的建设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现行的上海市公产房承租人变更的《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2010年修正)》,其中有:“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在该承租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协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者中确定承租人。 租赁关系变更后,原承租人的生前共同居住人仍享有居住权。 ”
上海市的这个条例详细清晰、严谨科学,并且完全符合上述2个国家法规,

现行的《天津市公有住房变更承租人管理办法 2007年修订》公有住房承租人死亡的,承租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等可申请过户。且须有承租人配偶、子女、父母等共同签订的同意过户协议公证书。

天津市的上述法规明显违背了以上的《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设部《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应按哪个法规执行呢?

天津市的法院近3年拒绝受理公产房案件!
天津市的法院拒绝受理公产房纠纷的案件是不是和天津市的法规违背了国家法规有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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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25日 08时12分
从法学角度 适用全国法律 因为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从实践角度 适用地方法规 因为他们只服从当地领导通过的规定 不管法律如何另行规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非常感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5 07:58
违反民事法律规定的
回复时间: 2014-11-25 10:19
在这上较真毫无意义
回复时间: 2014-11-25 10:35
上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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