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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福建-宁德 12-20 17:04  悬赏 20  发布者:vgQ8837 回答:(4)
我哥今年出上海了,他有一部私人小轿车放在家里,11号那天朋友来向我借车,他跟我说有驾照,我就把车借给了他,谁知道发生了事故对方车上一人死亡,事故认定是对方违规撞上了我的车,我朋友因为无证驾驶拘留15天,现在对方家人找上门说我是车主,让我和我朋友一起赔偿他一点钱,我想知道这件事中我们有没有责任,我需不需要赔钱给对方,还有我的车被撞坏了,我朋友应不应该配给我修车的费用?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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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0 17:05
车主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你朋友也应该赔你修车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0-12-20 17:34
1、因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过错赔偿责任。
2、在保险范围外,您朋友须赔偿修车的费用。
回复时间: 2010-12-20 21:28
您好:
【1】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你们将车辆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本身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损害部门,可以要求你朋友赔偿。
回复时间: 2010-12-22 12:36
适当承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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