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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交通事故赔偿咨询

广东-佛山 11-25 22:46  悬赏 0  发布者:Hinsin……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今年10.30发生了单交通事故,10.31日已经到当地交警进行处理,对方付全部责任,现在车已经拿回了,但是赔偿问题一直未能得到解决,我也因为工作原因,比较难抽时间出来谈这问题,我就想问,赔偿是到什么时候才是无效的?如果我想在今年12.20才跟她谈赔偿,请问我可以拿得到我应有的赔偿吗?也就是说,对方到什么时候才不用依法给我赔偿呢?(我有点表达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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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5 22:49
起诉解决吧  如果受伤了 就先伤残鉴定
回复时间: 2014-11-25 23:07
时效2年。
回复时间: 2014-11-26 08:35
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回复时间: 2014-11-26 11:53
你好,协商不成的,诉讼维权,有需要欢迎联系本人。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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