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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妻子的父母均已去世,膝下一子一女

山东 11-26 08:49  悬赏 0  发布者:要呀派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与妻子的父母均已去世,膝下一子一女。名下共一套房屋与妻子共有,儿子一家也住在一起,各自做饭,互不牵扯。
最近了解到将来如果我或妻子要去世了,房屋产权的变更需要开具我们父母的死亡证明,可老人已去世很久无处开具此证明,我们夫妻又不想现在就立遗嘱或将房屋变更给儿女,以备将来之需及避免儿女之间的矛盾。

请问有好的办法可以避免:在我们夫妻不立遗嘱的情况下,将来房屋产权变更必须开具的我们父母的死亡证明。
(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我们夫妻能否写一份自书遗嘱,互相将自己房屋所拥有的那部分产权留给对方,这样是否能解决我所有的顾虑,是否可行,会有何后遗症。请您给与帮助,万分感谢)
问题补充:
或者我能否这样写我的遗嘱:

因我的父母均已过世,本人的财产将转给我的妻子及儿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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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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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6 09:30
不能解决。
因目前继承方式:继承人之间无争议的,联系公证处做继承公证后过户;有争议或无法提供继承所需材料的,向法院起诉,根据法院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书办理过户。
而公证处就需要提交这些材料,走法院诉讼的材料会少一些。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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