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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徐州拆迁房屋所有权问题咨询!!!

江苏-徐州 11-26 11:25  悬赏 0  发布者:m31377…… 给我留言  回答:(14)
我家在江苏徐州,有祖上几辈人一直生活的一片土地,当时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在1981年的时候,我爷爷把土地划分成2块,一块捐给了国家,另外一块留着我们生活实用,只有1981年的捐出土地证明以及留下来的一块地供我们家族人使用的证明。国家在1997年的时候给办理过一次房产证、土地证,当时家里没人,之后2000年再去办理的时候,人家就不给办理了,说是冻结了,不给办理,现在遇到拆迁,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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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6 11:36
如果有政府部门出的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应该还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追问:

村里的证明,能算作政府部门的证明吗?

回复时间: 2014-11-26 14:51
您好!
土地征收、房屋拆迁,应当由当地的征收管理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存在巨大利益的,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追问:

关键是我家在没有两证,只有我爷爷以前的跟大队里面的一个协议啊,李律师

回答:

可以出具村委会的证明。可以证明你们加对土地、房屋的使用权。

回复时间: 2014-11-26 17:20
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关于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房屋属于地上附着物原先经过合法审批的或者没有审批但是事实上能过确认所有关系的,房屋所有权应该属于您。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自建房属于物权法规定范畴的所有权内容。
   其次,关于错过办理房产证事后不能补办的问题,您可以申请复议,对房屋所有权的事实进行确认,对已冻结为由不作为的,建议您自己申请或者委托代理律师进行行政诉讼,要求行政机关进行行政确认。这是本次问题解决的关键步骤。
  再则,希望您请求村委进行书面证明此次房屋以及土地使用实施的问题,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和宅基地使用法 的规定,也是村委的义务。
 最后,如不能继续使用的,可以重新申请原地的使用,只要是集体成员就可以了。所以您不必太担心的。
  综上,希望我的答复令您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疑问您可以继续追问。如有需要法律法规,及其文书撰写的可以联系我,没关系的。望您采纳!
我的补充: 2014-11-26 21:45
建议您书面寻求证据证明自己的原产权与现在的使用权问题。需要相关的书面书写或者法律法规支持的,可以联系我。
望您满意并采纳
回复时间: 2014-11-26 11:34
你好!根据你的所诉答复如下:
首先,你有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应给予土地的补偿。
其次,关于土地上的房子,在拆迁公告后,房产是冻结的,不能进行交易过户,拆迁补偿只能按无房照给予。
建议你通过与拆迁部门协商。
我的补充: 2014-11-26 11:36
如有疑问可以追问,如果满意,请采纳予以支持!
我的补充: 2014-11-29 19:06
如果满意,敬请采纳支持!
追问:

拆迁公告是2014年11月才给予公告的,以前只是说拆迁,说了十几年,但是一直没有公告

回答:

你在公告前办理产权的,那房产局应该予以办理的,你可以房产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另外,对产权补偿和对使用权不一样的,所以,有必要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26 12:45
收集你说的历史资料和你们家长期在该村居住该土地房屋的相关证据然后交给政府拆迁管理部门和开发商,协商解决了。还有要持上述材料到政府信访,证明你们是今后以后还要在此地农村长期居住生活,政府应该解决农民的住房宅基地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1-26 14:01
你有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应给予土地的补偿,建议你通过与拆迁部门协商
追问:

村里81年与我爷爷签的协议,我们现在住的地方写的是自由地,我不知道当时在1981年的时候是不是有宅基地只说,只知道1962年的时候有自留地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02
你好,根据您所述的具体情况,律师认为,你家的问题是由于土地房屋权属不明而产生的,现在拆迁,您需要证明你家对这块地及地上附属房屋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那么什么能够证明你们对土地的使用权及房屋的所有权呢,通常情况下能够证明使用权及所有权的证明材料为土地使用权证或者房产证。但是在我国,由于历史原因及国情,很多地区特别是广大农村权属不明的问题比较突出。那么在遇到拆迁补偿时应该如何解决呢,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为虽无使用权及产权权属证明,但是一直直接占有使用,也没有其他第三方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村集体或者村里面其他知情的人做证明材料证明该土地及房屋属于你们所有。另外一种情况是有两个以上的主体对拆迁土地及房屋都主张权利,那么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通过行政调解、仲裁或者提起诉讼进行产权确权了。
    要据您的描述,律师分析认为,你家的情况属于第一种情况,您可以让村委会及左邻右舍为您出具证明文件来主张您对土地及房屋的使用权及所有权,进而要求拆迁征地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及安置。
    以上解答是根据你对事实的描述及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做出,如有疑问,请追问或者直接来电咨询,如满意敬请采纳为最佳表示支持,谢谢!
我的补充: 2014-11-26 15:19
还有就是你也可以借助其他证据主张使用权与所有权,比如交过的税款单据,粮食补贴单据及缴纳水电费等的单据等。
追问:

请问,证明文件应该怎么写,是不是出具这个证明文件就可以视为,此房屋的所有权是我们家的??

回答:

没有产权证明只能通过其他证明文件来证明,我国目前此类问题非常多的。证明文件没有具体的格式,只要能够证明土地与房屋一直由你家占有使用,与第三人没有任何争议即可。左邻右舍的证明材料也是证明房子由你家建造使用占有等内容。

追问:

所以想咨询一下张律师,以你律师的职业来判断,怎么写,才会没有没有法律漏洞,且能证明房产是由我家建造使用占有,且在拆迁中能起到很好的法律文件作用

回答:

兹证明位于我村某地(写明位置)的土地(写明面积,四至)由我村村民某某使用并于某年某月在该土地上建造房屋,自始至今都由其占有、使用。特此证明。由村委会在上面加盖公章,并由村主任或者支书签名。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15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首先,您目前没有土地证、房产证,涉及拆迁补偿问题,您需要证明你家对这块地及地上附属房屋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那么您可以通过村委会出具相关证明,且之间也有相关土地证明。
     其次,您应当向拆迁部门提交书面材料,进行说明,然后积极跟拆迁部门协商,必要时可以向政府反映情况,从而要求拆迁征地方给予合理的补偿及安置。
     希望我的解答您能满意,并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有问题,可以追问。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31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编辑本段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回复时间: 2014-11-26 16:33
您好,首先根据您的描述,您是可以得到全额补偿的,所谓迁补偿费是指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您作为房屋的合法使用权人要求得到补偿是会得到支持的。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因此建议你多了解一下当地的补偿政策,这些都是公开透明的,您可依据政策要求补偿。在您未得到满意结果之前建议拒绝签署拆迁补偿协议。
     如有疑问可以追加,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到您。预祝您顺利解决问题
追问:

但是目前我是没有两证可以使用的啊

回答:

有的地方政策出台后会有对长期居住和使用的那一类人的补偿标准和措施,建议您查看当地补偿标准文件的补偿对象。

回复时间: 2014-11-27 10:31
如果有政府部门出的土地使用证明,拆迁应该还是可以获得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4-11-28 15:49
你好,可以起诉房管局,办理房产证。
回复时间: 2014-11-30 16:56
你好,你这种情况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只要没有其他权利人提出异议,那你们家族可依据81年的材料证明归属,没有办证这是法律变迁的问题,不是你们的过错。当然现实中不少地方政府遇到这种情况,会减少赔偿,刻意为难。如果赔偿与别人不同,你们可以拒绝签征收协议,并通过信访,要求同等对待。可能要花点时间耗,要有心理准备!
回复时间: 2014-12-02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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