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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事故案例

 12-20 20:08  悬赏 5  发布者:llalyf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合肥 回答:(3)
你好律师:
    向你描述一个案例,请问合理否?
    交通事故造成一人死亡,死亡的人为无名氏流浪汉,事故为机动车辆全责,事故发生后几个月事故当地民政局起诉肇事车辆车主及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诉请金额为295000.4元,其中丧葬费14829元,民政局在上诉状上的诉请依据《城市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诉状还说民政部门可作为本案民事诉状的原高主张被害人家属的权利。
我想问下,上述的案件有几点我不清楚,第一点:丧葬费倒还可以理解,但是其他的二十多万元的依据及理由是否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有无其他相似成功案例;
第二点:就是诉请的二十多万元原告民政局说是用于对此类人员人身安全保障的救助义务?此款项不都是一直由国家拨款吗?此款项假如赔偿给民政局将用在何处,符合国家相关法律吗?
第三点:就是本案件死亡的无名氏就是因为没有得到相关部门的救助而在深夜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不幸,活着的时候没有得到民政局的帮助,死后民政局反而还要诉请二十多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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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12月20日 21时04分
目前确实有些地方的无名氏流浪汉出现交通事故死亡,由民政部门作为原告来诉讼且得到法院支持。建议聘请律师积极应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0 23:19
合理的,不清楚可以电话联系律师。
回复时间: 2010-12-22 09:33
民政局可以起诉,委托律师应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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