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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注明原夫妻共同房产归男方所有,是否凭该协议就可到房产交易所过户

上海-杨浦区 11-26 15:17  悬赏 0  发布者:WHH119……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们协议离婚,协议中写明房产归男方所有,男方给付30万经济补偿。离婚后由于女方没房要去购房,所以在男方还没给付补偿的情况下可以去交易所过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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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21
这是可以办理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23
当然可以办理过户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24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必须在给付到位后才办过户手续的,那么建议女方要求男方及时支付相关款项后办理过户;反之,女方可以先办理过户,然后再向男方主张经济补偿款。
追问:

是否还要公证处公证

回答:

只要确保是双方签字即可,不需要必须进行公证。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24
可以过户。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46
不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4-11-26 15:59
男方配合的话,可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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