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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捉鱼惹出的祸

广西-南宁 12-20 22:29  悬赏 0  发布者:wan12 给我留言  回答:(1)
李某因儿子捉魚被王某之子打了;李某遂到王家去講理;引起雙方斯打.這時李某之女端着飯碗路過,見狀便用碗打去,打破了王某之子的頭,當時被干群衆\鄧解事息;王某得知儿子被打,就拿着木棍赶李某,此時李某正向村长反映情况,王某赶后二话不说就拿木棍打李某的屁股一下,遂引起互殴,王某在混乱中将李某的头部打破,经医院的诊断,李某前饿有两处挫伤,伤口4厘米,某部及下肢有散在性大块淤斑,后经治疗痊愈,某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以故意伤人罪判王某有期徒刑1年,王某不服就上诉,二审法院撤消一审,改判王某无罪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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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12-22 10:25
李某可以要求王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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