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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江苏-南京 11-28 13:28  悬赏 0  发布者:kenxie……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于2005年1月和父亲一共出资赎买一处房产,首付30%,按揭15年,于2005年6月登记结婚,于结婚后将女方的名字添加房屋共有人里,(这是作为结婚的条件),我于五年内一人全部还完房贷,女方未还一分,现因感情不和,需要离婚,请问这房屋就分体划分。谢谢答复为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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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8 15:58
由于你将妻子添加到房屋共有人当中,那么离婚时,该房屋三分之一的产权属于你妻子。
回复时间: 2014-11-28 13:48
如果没有约定份额,可能要平分处理,
回复时间: 2014-11-28 14:48
根据房产证上登记的姓名、人数、份额来确定,女方对该房产享有共有权。
回复时间: 2014-11-28 16:00
您好,女方有权要求分割该房产,具体分割比例要看房屋登记、出资情况等来划定。
回复时间: 2014-11-29 11:38
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是有权要求分割,但你可以主张女方未出资,要求女方少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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