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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交规的问题

福建-厦门 11-29 13:24  悬赏 0  发布者:小傅傅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一名退伍驾驶员,11年入伍,12年取得部队b证,13年退伍,入伍前持地方c1驾驶证,义务兵退伍不给部队驾驶档案和驾驶证,退伍后拖关系说给我办,要等14年和退伍老兵一起办,今天拿到档案了,去车管所核实信息也正确,但车管所让我先把地方c1注销,然后才能申请b2,还要我在我退伍一年内完成考试那些,也就是12.1前把c1注销后提出申请b2考试,12.5号前考b2的科目一,三,四,5天把全部考及格,可能吗?我看了好像是公安部123.124号令第三十五条规定,不是说退伍一年内提出申请,三年内完成考试吗?2013年后有新交规实施吗?  更何况123号令都废了111之前的号令, 什么一年内申请都没有看到,地方出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3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修订后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已经2012年8月2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   孟建柱

第八十九条 本规定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章第四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0日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91号)
           和2009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11号)同时废止。本规定生效后,公安部以前制定的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六条  持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符合本规定的申请条件,可以申请相应准驾车型的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七条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一)在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提出申请;
  (二)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
  (三)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住地提出申请;
  (四)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或者居住地提出申请;
  (五)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第二十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应当填写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属于复员、转业、退伍的人员,还应当提交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核发的复员、转业、退伍证明;
  (二)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三)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


第二十八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机动车驾驶证的人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和科目三;
            申请其他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的,免予考试核发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十五条  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或者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自车辆管理所受理之日起三年内完成科目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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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9 15:00
这是可以要求退货的
  • [北京-西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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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 454508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29 19:24
直接联系车管所
回复时间: 2014-11-2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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