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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

 11-29 15:11  悬赏 0  发布者:nino19……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浦东新区 回答:(6)
母亲2012年11月过世,留有一套宅基地房屋,宅基地使用证上是母亲一人名字。目前法定继承人只有我和我哥哥,没有他人。该房屋目前在我哥哥控制下。因继承纠纷,我于2013年3月提起诉讼,法庭将现金部分进行了分割,而宅基地房屋因面积比使用证上核定面积多10平米,不予分割。请问
1 是否只有等该房屋发生动迁,有拆迁赔偿时才能主张我的权利索要相关份额?
2 若2年内不动迁,是否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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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4年11月29日 15时35分
房屋面积以房证登记为准,实际与登记不一致时以证为准,所以就不好分割,等拆迁时拆迁人要丈量房屋,那时可以各自要自己的面积。2年内不拆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只要房屋以原状存在,你的权利未受侵犯,就不存在超过时效问题,母亲去世时你已经继承了房产,现在只是哥两个的房子无独立的房产证,还是母亲的名字。且你已经起诉继承分割房产,已经主张了权利。如果哥哥将房屋私自卖了就侵犯了你的权利,你知道事情在两年内不起诉,过了两年就丢了时效。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9 15:12
1、不是的。

2、房产继承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3、你可就使用权另案起诉。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44571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29 17:37
看不分的原因,不服判决可上诉。
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1-29 17:57
在2015年3月过时效
回复时间: 2014-11-30 11:51
只有等该房屋发生动迁,有拆迁赔偿时才能主张我的权利索要相关份额。不存在诉讼时效问题。
回复时间: 2014-11-30 14:52
你可以另行起诉要求继承分割房产。
可来电联系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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