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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生子双方都不要小孩经济纠纷

安徽-合肥 11-29 15:39  悬赏 5  发布者:a39601…… 给我留言  回答:(6)
男女双方认识几个月,未婚生子,双方决定小孩送人,但男方控告女方,要求缴纳小孩住院费,未送人之前的赡养费,以及要求女方退还男方送的金首饰。请问这合理吗?如果拒绝这一切会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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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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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1-29 17:21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法院将按有利于孩子成长原则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但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一方抚养子女的,另一方有权探视并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标准,有固定收入的,一般按其固定收入的20-30%支付;无固定收入的,由法院根据孩子实际支出、当地的生活水平及双方经济状况综合认定。
回复时间: 2014-11-29 16:33
小孩子不能送人的,
回复时间: 2014-11-29 17:22
可以依法通过法院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29 17:57
建议都要有担当
回复时间: 2014-11-29 19:42
你们的想法都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4-11-29 20:31
这两个人都是奇葩!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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