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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部门公车撞人后司机逃逸

 11-29 20:47  悬赏 0  发布者:zyqwyh……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3)
我老婆夜班下班后,骑电动车在穿斑马线时被一政府部门公车撞出七八米,事后司机到我老婆那问了一句“没事吧”就跑了,当时闻到该男子身上有酒味,我老婆头盔摔破,头部经疹断为脑振荡,事后拍下现场照片,并报警,经查该车为政府部门公车,第二天号称该部门朋友的一名男子,带了一个假冒肇事司机的人来道歉,还声称此事与单位无关,该司机只是单位的临时工,让顶包这人与我老婆谈理赔事项,我老婆说不是这人撞的,他们拒不承认假冒肇事司机,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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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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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4年11月30日 13时38分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1-29 20:57
这种事情,建议找个人把钱赔了才是上策,不管撞你老婆的是谁,有人出来把钱赔了就算了,闹大了不好。
回复时间: 2014-11-30 09:57
以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让对方承担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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