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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居公用排水沟纠纷

北京 11-29 22:12  悬赏 0  发布者:zjy464…… 给我留言  回答:(10)
原因有两点; 一是我家租房人(原是我前夫,于2014年离婚并有离婚协议,这幢房子全归我所有),2014年4月8日我不在家,邻居家在重新办证时,国土局要求的要相邻人在“地籍调查表”中“址界人”的签字。原来排水沟有80公分,由于我前夫擅自给邻居签字就占用了40多公分,国土局以经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给邻家。二是邻居家拆出了旧房准备建新房时,又准强占另一半公用部份的排水沟。请问我现在应该怎么维权,让邻居家让出50公用的排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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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朝阳区]
  • 常路律师 VIP
  • 电话:15901128689
  • 305834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29 22:26
您好,如果协商不成,起诉到法院维权
回复时间: 2014-11-29 22:48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377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1-30 11:01
婚内,你前夫所签字有效。
回复时间: 2014-11-29 22:26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搜集证据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29 22:58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30 07:17
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30 08:51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30 09:32
建议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4-11-30 11:05
看你前夫签字的时间,若未离婚时所签,则有效。
回复时间: 2014-11-30 16:19
你好,协商不成建议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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