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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拆迁补偿和申请宅基地一事

河南-鹤壁 12-03 16:41  悬赏 0  发布者:152834…… 给我留言  回答:(2)
门前公路拓宽重修造成我的二层楼房搬迁,当地政府是按照鹤政201211号文补偿的,赔付的现金包括房屋每平米570元,房子的根基不进行补偿,搬家费每户730元,拆迁安置费是按拆迁房屋的面积每平米3元X21个月计算的,其它附属物也有了了的补偿。况且我有三个儿子,大儿子在服兵役,二儿子过两个月余就满十八周岁,小儿子已有十五六岁了。当前只补偿我一处宅基地,我向政府申请第二处宅基地,但是政府说我得需要掏一半钱9(约7000元)。因为当前的宅基地是镇政府出钱买的,说我掏一半钱就已经是照顾我了。实在有点儿想不通,他们补偿的跟国家拆迁条例规定(不低于当地市场房产价格)相差甚远,对政府这种作为颇感不懂。特咨询各位名师指点开导。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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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3 16:44
补偿不合理,可以去法院起诉,具体可以来电咨询,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帮您分析解决问题,一般拆迁是省、直辖市等级别的法规文件。
回复时间: 2014-12-03 18:29
你可以起诉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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