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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紧急,请求帮助,万分感谢!

山东-泰安 12-03 22:06  悬赏 25  发布者:262712…… 给我留言  回答:(3)
各位律师好,我是山东泰安的,前几天我开五菱之光秒包车由东向西行驶,去加油站加油,距离加油站大约60米处,我已经打了转向灯,而且是靠到最右边行驶了,车速40左右,这是对面车道,一个妇女A骑着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先撞倒一辆电动车B,然后骑摩托车的妇女A,车子失控,直接从对面车道横着冲过来,撞在我的车上,倒在地上受轻伤,然后我们的车子都被扣,电动车和电动车上的人都没有大碍,请问我要承担多少责任!??
紧急,万分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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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04 12:24
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4-12-03 22:08
一般以事故认定书为准。
回复时间: 2014-12-04 12:14
交警会给你们出具事故认定书的,请以事故认定书为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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