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郭永康  吴健弘  申维丰  刘同发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婚姻

云南-德宏 12-04 10:16  悬赏 0  发布者:xiaogu…… 给我留言  回答:(11)
我和我老公离婚离婚协议书上是写了我不承担我女儿的抚养费不得探望我女儿可是过了半年我想见我女儿我该怎么做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19
这是可以先收集证据的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28
你有权探望女儿
如男方不配合 可以起诉解决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4-12-04 15:52
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18
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18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途径行使探望权!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19
您好,您可以和您前夫协商,协商不成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37
起诉探视权。
回复时间: 2014-12-04 10:58
可以起诉要求探望孩子。
回复时间: 2014-12-04 11:04
可以要求探视。
回复时间: 2014-12-04 11:05
您好,探望权是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法庭审理案件后认为进行探视会严重危害子女的身体、精神、道德或感情的健康时,才会拒绝授予无生活监护的父母一方探视权。《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之后,不直接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如果没有法院的判决禁止,剥夺非抚养方的探视权是不合法的。
回复时间: 2014-12-12 15:24
你好,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南郑州
黑龙江哈尔滨
湖南长沙
广东深圳
四川成都
四川成都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458
浙江 杭州
人气:442754
福建 厦门
人气:123813
河南 郑州
人气:28797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523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88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