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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追讨

江苏-扬州 12-05 12:31  悬赏 0  发布者:145625…… 给我留言  回答:(3)
事情是这样的,我一个朋友买手机,钱不够,就想用身份证去办一个分期付款的这样一个活动,他未成年不可以办理,他就拿我身份证去办,一开始我不愿意,他说下个月会还掉,因为跟他在一起上班的,下个月他会拿到工资,于是我就给了,可是没到下个月就不在那里工作了,后来我打他电话打不通,他把我的QQ也删了,当时购买手机的时候是三个人去的,现在我联系不到他们,还款日期已经逾期了,我找不到他人,如果他赖了说他没有卖过这个手机,事情要怎么解决,当时营业厅有业务员在那边,这算是人证吗?还有一位朋友当时也在场,现在都联系不到他们两个了,我应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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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4-12-05 14:05
可以收集证据后主张,
回复时间: 2014-12-05 15:30
您好:
搜及证据,起诉要求还款。
回复时间: 2014-12-05 18:48
根据相关证据如果不能证明是他买的就只能推定为你买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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