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医疗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陈晓云  朱建宇  徐荣康  李波  
该问题已关闭

希望得到专业律师帮助!

山西-长治 12-06 12:01  悬赏 0  发布者:sxwxwg……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叫房国红,现年35岁,山西省潞安集团常村矿大成公司职工。妻子王芳,今年32岁,她平时感冒都很少,身体健康结实。王芳孕期在长治市医院以及潞安集团总医院都进行过多次检查,各项指标都显示正常。但本来在11月15日的预产期,5日却忽然发现羊水破裂,于是当天我和母亲陪她一起来到潞安矿务局总医院。本想自己情况异常,医院会特别检查,而事实上住进病房后,只有一位医生(我们一直以为她是医师,后来才知道是护士)为我草草做了一些胎心类的简单检查就完事了。
    住进病房后,王芳躺在病床上感觉一阵比一阵难受,我只得出来找医生,但在产科病房找了好久都没有找到,母亲只好到待产室敲门,刚才为王芳做检查的医生开了门说:“几分钟疼一次?”“四五分钟。”“你一二分钟疼一次的时候再来!”医生说着就把门关上了。返回时王芳在走廊已经疼得根本无法回病房,她于是决定要剖腹产,我和母亲就又陪她一起来到待产室,向医生说明情况并要求她联系其他医生剖腹,这时医生脸上明显表现出不耐烦的神情,也没有联系其他人,只是说:你们在待产室等吧!又过了一会,她走过来对我们说:你们的事今天晚上由我负责。同样的话已经听她说了几次,是不是有其它的意思?为了可以尽快剖腹,更为了大人和孩子的安全,我就从身上掏出300元钱塞给了她。她却说:你喝水了,不能剖腹。“只喝了一点点”医生接过我的话说:“那也要等到明天早上8点上班时间。”
多么漫长的一夜,如同生死间一个来回。直到第二天5点多,医院又接连来了三位产妇,才有另一位医生睡眼惺忪来到待产室(后来知道是王医生),这时我仿佛一下子看到了救星,急忙让他给我检查,说:“医生,你快给我检查,我实在受不了了,要不你给我吃点药,我不想活了。”他看看说:快了,你进产房吧!我脚还没有迈进产房,产房的另一医生却狠狠关上门说:“产房都还没有准备,你进来干啥?”一直等产房准备好,我才上了产床等待。这时王医生过来看了看,对周围人说:“你们准备给她上腹压,我一会抽了线就来。”等王医生再回来为我听胎心时,可能已经发现情况有些不妙,显出很着急的样子。“小会(入院检查就是她,在此记录里她的签名是申娇娇,此人身份可疑),你就没有测量胎心?”“我五点多的时候测量过(入院后一共测量过两次,就是入院和五点这次)。”王医生也不再理会王芳,先赶忙出来要我在几份文件上签了字,然后打电话叫其它医生并送王芳到急救室准备手术。这时周围的气氛明显有些紧张,急救室也迅速聚集了几个人。但等到一切准备就绪,做手术已经是早上8点半的事了。后来据医生说:孩子已挣破子宫掉入腹腔死亡,而且由于出血过多,子宫不得已被全部切除。但谢天谢地,妻子王芳最终输血(包括代血浆)7000毫升,才勉强保住了一条性命。 
我结婚较晚,看到妻子怀孕,全家人特别兴奋。因为羊水异常早破,我们把王芳送到医院分娩。而事到如今,不仅孩子死亡,妻子也从此完全失去了生育能力,我全家人也如天塌下来一般,陷入完全的绝望之中,尤其王芳更是每天以泪洗面。依据妇产科产程观察管理规程,第一产程助产士应1—2小时听胎心一次,到活跃期15—30分钟一次,而进入第二产程则5—10分钟一次,另外4—6小时测血压一次,这些都要记录在候产记录单上。而王芳从5日晚上9点到第二天早上8点半,我们在潞安集团总医院一直待了将近10个多小时,从入院时的检查“正常”,到妻子异常肚痛,从子宫破裂,再到孩子死亡,胎心检查只有入院和五点这两次,血压只是在六点多发现我异常才测量了一次。而且产科值班室整个晚上没有医生值守,只有待产室的这一护士也是敷衍塞责,我们几次要求剖腹产,她只收礼而不尽责(那怕传话的责任)。如今致我子亡妻残的结局,究竟是事出意外,还是有人严重失职?
尤其事到如今,医院却还始终坚称自己没有丝毫过错。面对我们多次请求剖腹而不成的质疑,医务科郭姓主任可谓理直气壮,他毫不讳言称:“店大欺客,大医院不同于小医院,大医院有自己的诊疗流程,不可能完全按照病人或病人家属的意愿去做。你们一定要剖腹,就不该来医院,在家自己想怎么都可以。妇产科主任杨耀萍更是强词夺理,形容此次事故就如同“马航失联”纯属意外,非人力可为。甚至倒打一耙,指责我家做人不讲良心。还说:国家有要求,小孩是有死亡率的,你们没有死了大人已经是烧高香了!在此“死亡率”已不再是约束医院的指标,而成为他们玩忽职守的借口。事情不能得到合理解决,我全家心急如焚,而直到29日病人还在治疗恢复阶段,助产士长还又到病房滋事,对我和妻子谩骂一通,正在吃饭的妻子把碗都摔在地上,气得整整一天没有再进一口水。
这样的无良之人,还够得上“白衣天使”这个美好称谓?玩忽职守,致我子亡妻残,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被完全践踏,潞安集团总医院的这些人究竟是天使还是魔鬼?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6 12:45
申请鉴定,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2-06 19:46
要求医院提供病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4-12-10 09:06
医院明显在操作过程中不负责任,可以要求医院做医疗事故等级鉴定,并要求医院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山东淄博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安徽合肥
广西南宁
广东深圳
北京海淀区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122132
山东 淄博
人气:108302
安徽 合肥
人气:282104
湖北 襄阳
人气:443252
湖南 长沙
人气:542494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77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2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