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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高速公路征地补偿问题

江西-抚州 12-06 19:41  悬赏 15  发布者:29243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村在修“船顶隘(赣闽界)至广昌高速公路”,公路经过我们村。2007年政府发给我家的山权证上标注归属我家的山林面积共有15.8亩,今年修路,乡镇政府负责对征地拆迁经费进行包干,我家的15.8亩山林全部被征用,被征山林面积村委政府却只给我家报7亩,村委给的说法是:我家实际被征用的山林面积没有15.8亩。
问题:
1、政府给的山权证上标的是15.8亩,现在我家所有山林被征用,为什么不按照山权证的面积给补偿?他们这样做是否合法合规?
2、附近有的邻居家因为在当地更“有能耐”,村委政府给报的补偿却远远超出实际被征用山林面积。这样做是不是违背公平公正的征迁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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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7 07:29
应当实事求是,一视同仁。
回复时间: 2014-12-08 16:30
建议详细了解当地的征收补偿政策。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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