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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协议

江苏-南通 12-09 09:24  悬赏 0  发布者:周周 给我留言  回答:(2)
婚后协议(2)

男方:            身份证号码:
女方:            身份证号码:
男女双方于2013年1月4日经泰兴市人民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现为了保证今后婚姻生活的有序正常,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公平友好的原则,签订以下条款:
一、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男方每月收入全部都归由女方管理和支配。未经女方同意,男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女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男女双方如有需要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壹万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务。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是为个人债务。而且,对外借债是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三、男方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带乱花钱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男方或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女儿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婚生儿子/女儿随女方抚养生活,男方每月给儿子/女儿抚养费人民币陆仟元整(暂定费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请求增加),直到儿子/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至)。
女方无过错,男方提出离婚,离婚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一次性赔偿女方人民币伍拾万元(从个人财产中支付)。
男方婚后背叛了婚姻(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带乱花钱等行为),就净身出户,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女方所有。
 四、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           女方: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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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4-12-09 09:30
部分是无效的
追问:

请问哪些是无效的尼,能帮我列出来吗

回复时间: 2014-12-09 09:32
部分是无效的
追问:

请问哪些是无效的尼,能帮我列出来吗您能帮我指出部分无效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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